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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科”)公告称,公司于6月1日收到股东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人寿”)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6月1日,长城人寿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浙江交科股份252.01万股,增持比例为0.0970%。截至公告披露日,长城人寿持有公司股份为1.31亿股,持股比例达5.0289%。
公告显示,长城人寿本次增持浙江交科,是基于保险公司自身配置需求以及上市公司配置价值考虑的长期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城人寿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增加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6月2日,长城人寿发布关于举牌浙江交科A股股票的信息披露公告称,参与本次举牌交易前,公司持有浙江交科A股1.28亿股,占其A股股本比例为4.93%。
公告显示,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次举牌浙江交科A股股票纳入权益类投资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长城人寿将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包括投资研究、内部决策、后续投资计划、风险管理措施等要素的报告。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